礦用電機車有哪些安全管理操作規程呢? 我們告訴您:
1.架線及線路管理
①架線電機車運行的軌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兩平行鋼軌之間,每隔50m應連接1根斷面不小于50mm2的銅線或其他具有等效電阻的導線。
線路上所有鋼軌接縫處,必須用導線或采用軌縫焊接工藝加以連接。連接后每個接縫處的電阻,不得大于表4.4的規定。
不回電的軌道與架線電機車回電軌道之間,必須加以絕緣,第一絕緣點設在兩種軌道的連接處;第二絕緣點設在不回電的軌道上,其與第一絕緣點之間的距離必須大于一列車的長度。對絕緣點必須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可靠絕緣。
在與架線電機車線路相聯通的軌道上有鋼絲繩跨越時,鋼絲繩不得與軌道相接觸。
②架線電機車使用的直流電壓,不得超過600V。
③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以及人行道與運輸巷道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m;在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m。
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不小于2.2m。
在地面或工業場地內,不與其他道路交叉的地方不小于2.2m。
④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m。懸吊絕緣子距電機車架空線的距離,每側不得超過0.25m。電機車架空線懸掛點的間距,在直線段內不得超過5m,在曲線段內不得超過表4.5中的規定值。
2.井下充電室管理
①酸堿充電室必須分開,不得在同一充電室內設置酸和堿性蓄電池充電設施及進行充電。
②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必須采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測定電壓時,可使用普通型電壓表,但必須在揭開電池蓋10min以后進行。
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
③充電室必須有單獨的風流通風,回風風流可以引入采區回風道中。在只給5t以下電機車的一組電池充電時,可以不采用獨立的風流通風。室內風流及局部積聚處,空氣中氫氣濃度不得超過0.5%。
井下充電室必須設在進風風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過6m,人口寬度不小于1.5m,可以采用擴散通風。
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個別充電室可設在回風風流中,但沼氣濃度不得超過0.5%,并安裝沼氣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
④充電室內必須設置水源,以備經常沖洗蓄電池組用,如無水源,必須設置臨時儲水池。充電室內應有電壓表、溫度計、密度計。
盛電解液的容器必須耐酸、堅固,在配制電解液時,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倒水。
室內必須有5%濃度的碳酸鈉溶液,以備電解液燙傷時清洗。
充電室充電時的直流電源輸出功率,電壓應大于蓄電池組串聯電壓的15倍,電流大于5h放電容量的放電電流。
3.電機車的運行安全管理
①合理確定牽引的礦車數。
電機車牽引的礦車數要嚴格保證電機車重載啟動牽引不打滑,重載下坡時制動距離滿足要求,牽引電動機溫升不超過允許溫度這三個條件來確定。不得隨意增加車數。
②必須定期檢修機車和礦車、并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③機車的閘、燈、警玲(喇叭)、連接裝置和撒沙裝置,任何一項不正確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時,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④行車信號指令是對機車運行方向、路線、開車停車的嚴格規定,是用來規定司機的操作行為,規范整個運輸系統行車的制度化和次序化,從而實現安全運輸。《規程》規定:機車司機必須按信號指令行車,在開車前必須發出開車信號。就是要求當司機接到開車信號指令以后,必須發出笛(鈴)警示信號,以提醒列車前方的行人和列車周圍人員,提醒乘車人員,從而保證列車在起動時,行人、乘車人員和行車的安全。
機車運行中,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⑤由于礦井井下軌道交錯頻繁,巷道彎道又多,再加上軌道上告訴運行的列車制動比較困難,容易發生相向行駛的列車之間的撞車事故。為避免這類事情發生,采用機車運輸時,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
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
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不得超過20m。另外,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鎖信號,在新建和改擴建的大
型礦井井底車場和運輸大巷,應設置信號集中閉鎖系統。